海伦·文德勒(Helen Vendler)将史蒂文斯作品中的核心困境描述为“那顶点是通过逃遁真实还是追寻它而抵及。”跟随这首诗中的乌鸫从一段到另一段,我们能够感受到每一处跳动的脉搏。我们也可以去辨明,乌鸫如此单调的意象是如何将一系列不同的写作技巧与观点组合在一起,从而使史蒂文斯能够更完整而深入地打开他的困惑。那些困境并不容易得到解决;但是,通过更好地理解它们,我们能够成为人生的对手。
诗的第一节在简单、明确而客观的语句中展开。这感觉上更像是俳句,留下读者自己去琢磨诗句的意味。乌鸫的眼睛可能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意象;当然这是我们在无数被雪覆盖的群山间所看到的。(史蒂文斯是以类似汉语使用“数以万计”一词的方式来运用“二十”的,以便能在一种确切感里表现出数量的众多。)但此刻诗歌才刚刚开始,乌鸫仍是乌鸫,现实仍是现实——而我们对此并无不满。
在第二节诗里,一个自我参与到行列之中:“我有三个念头”。但是外在情景即刻又出现了:“就像一棵树/停着三只乌鸫。”在现实世界中找到栖息之地有如一种救济:拥有三种念头的“我”需要某种形式的释放。有关认知失调的心理学说认为,与现实相抵触的心灵可以为获得一致性牺牲一切。而另一面,约翰·济慈(John Keats)写出了伟大的诗歌与复杂的真实性之间那种并不明晰的关系。这首诗则展示了独属于诗人的挣脱精神困境的方式:三只乌鸫稳稳地落在停脚的树上。尽管如此,那种布满分歧性的画面,使我们能在诗中一窥史蒂文斯的内在矛盾与复杂性。
在诗的第三节,一只乌鸫在秋风中盘旋,先是在现实世界之中,而后“哑剧”的出现——一个非常史蒂文斯的、指向更普遍的人类处境的词,引导它进入了精神世界。这种写法让读者多少有点像那只乌鸫一样,感到些微不安甚或是完全的眩晕。变为“哑剧”的风不再是风,而那只乌鸫也瞬间成为一种心理层面的存在。对于这首诗来说,内心情境与现实图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彼此重合:有时候事物存身于诗人的心智,在另一些情况下那只鸟就成为了诗人的化身。
第四节诗再度移向一个完全相异的地带:形而上学。它所要揭示的两个命题藏身在极尽简洁之可能而又富于暗示的语言之中。一本名为《参同契》的禅学著作指出,在“合一”(Oneness)的境界中,只有全然分离的事物能够全然同一。当乌鸫出现在诗节中时,男人与女人一体的状态发生变化。“合一”的整体开始彼此脱离如其合为一体。乌鸫、男人和女人如此清晰地站在眼前,个体的数目与参与的程度相当一致。
在第五节中,第一人称叙述者又重新出现,并从美学角度提出了一个新问题:是事物本身,还是我们未曾出口的答案,构成问题的关键?在诗的第二节,诗人写出了自身的分裂状态,而此刻内心困境的实质越来越清晰了:暗示发生在内部,而转折必然是表面的变化。这只乌鸫似乎是象征性的、可供阐释的例证,但在先前的诗句中那只活生生的乌鸫此刻就在舞台的幕布后面梳理它光泽的羽毛。无论这一意象多么具有阐释力,它的鸣叫声始终清晰地萦绕在我们的耳际。
第六节诗又转向外在叙述,尽管更为复杂;而其具体的写作策略仍旧是象征性的。诗中的窗户虽然是视觉看到的,但在冰柱的折射下,它所散发的凉意是一种对于死亡的暗示。那只在窗外真实的触不到的乌鸫,也依旧具有无法把捉的意义。此刻的画面看上去并不是诗人在追逐或逃避现实,而是难以表述的真实本身:不仅在乌鸫身上,而且存在于内在生命(“情绪”)所可能逆向辐射而散入世界的事物里。
第七节转而以第二人称引导诗句,勾勒出一个在现实以及内心的理想情景间摇摆不定的抉择。诗中的乌鸫具有双重性:常见的、现实中的乌鸫,同时也象征着日常生活被刻意遗忘的黑暗面。真正的乌鸫无须通过散发魅力或一种炫耀式的飞行而贴近女人身边——女人们,读者可能会作出猜想,这些要从虚幻的“金鸟”身上寻找崇高的苦行僧似的男人们,无意间怠慢了她们。这种思路在后面一节仍在延续,但诗歌回归到第一人称叙述,因此更为主观。综合来看,这两节诗试图指出无论是理想性的还是现实的日常生活,都不能离开那只扇动翅膀的乌鸫而实现——而在第八节中,乌鸫极具悖论性地,转变为完全的理念。
诗的第九节带有些许形而上学的味道。诗中的圆环或许只是众多之中的一环,但却是本质性的——觉识之环(the circle of what can be known)。乌鸫在诗中的消失指出了一条存在于理智与情感之上的道路:它使我们沉浸于事物的无限性,登上道元诗中那只离岸的船。
在第十节中,那只离开的乌鸫又飞回来了:在无知无觉的沉浸中转变,在古怪的光线里充实生长为一个强有力的自己。那道绿光,可能是天将暗时偶尔闪现的诸神的赐福,也可能出自于离奇的幻想。这种景象足以使那些声称他们能够创造、理解——或者更糟糕一点——拥有幻象的人折服;这些自如的、超越了自我的乌鸫,已不是诗歌所能驾驭的。戴着崇高的光环,它们的真实面貌使读者惊愕地抛下一切既有的知识与智力上的优越感,而完全沉溺于感官享受。
第十一节诗中出现了一个自我批评的第三人称的诗人化身:一位伪装的贵族,乘着不堪一击的自我想象中的马车旅行。这里的一切都只是意念——甚至具名的风景“康涅狄格”也只是作为一个名词而出现——所以即使只是无法掌控的真实世界构成的一点点错觉都会对这里的一切造成伤害。只要猛烈地一啄,世界就会崩落四散。
在第十二节,这首诗又回到对于外部风景的描摹以结构它的观点;唯有用以表达虚拟语气的词“一定”的出现,透露出不易被感知到的人的存在。这节诗与《道德经》中一句基于自然而生发的真理具有相近的意味。当一条河流如河流一般流动,这首诗表明,乌鸫也一定可以顺着乌鸫的航向飞行。内与外再次形成一致的整体,一个令人满意的意象总是如此——但在诗的第一节,除了那只乌鸫的眼睛,几乎所有的事物都因冻结而静止,而当诗歌接近它的休止符,一切都处于变化之中。当诗人的想象力与更广阔的全体取得和谐之时,万物皆可变动。
最后一节诗中,某种神秘的事物在人类意志的作用下未经言说而打开了自身。天色的明暗是以人的视角说明的,“整个下午都是傍晚”,同时一种完全属于人类的时间意识弥漫于“雪落着/而雪还要落下”的诗句中。此刻乌鸫是唯一处于动作中心的事物;它栖息于很可能就是第二节诗中出现过的那棵树上,而在此则具有更为特别的意义。那棵杉树紧挨着一所未被提及的房子,通过房间的窗户诗中隐含的叙述者望向远方:一个开放性的,不试图剔除、纳入或者使任何事情发生的结尾,而只留下永远流逝的时间,雪,实在以及那只无法定义的乌鸫。
这关于乌鸫的最后影像与诗歌开始时的画面是很接近的。但那只乌鸫在这趟诗歌的旅途中发生了转变,就像这首诗运用各种写作技巧(客观的、主观的、思辩的、描述的、想象的以及叙事的),而呈现出一种私密而深刻的观察,引出结尾部分所要阐明的事理。诗篇在过去式中开端,也在过去式中结束。尽管如此仍有一些事物在场;一道在观看的目光。这道目光既不对我们有所期许也不对我们妄下评断,它是我们身内的一部分。那就够了。
史蒂文斯早年在一篇日记中写道:“在火车上,我想,我们是那样彻底地遗弃了地球,从思想上将它排斥在外。只有极少数人意识到它拥有庞大的身躯和粗暴地捣毁一切的能力。它仍然是一头迥然相异的巨兽,以孤独+荒原+旷野填满自己。它仍然瑟缩+恐惧+布满裂纹。河流仍然奔流,山川仍然塌陷,北风仍然在摧毁。人类是城市的产物。他的花园+果林+土地仅仅是地球的碎屑。然而不知何故,他已然设法将巨人的脸关在窗外。但巨人就在那里,无论如何。”那只窗外的乌鸫——在群山之间,在灵魂之中,在覆雪的树木之上——是巨人的一张面孔,安静地要求着我们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