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说:“笛卡尔在上文中似乎排除了以疯狂为例的可能,这里似乎又把它重新提了出来……然而,在这些画面、图像,这些笛卡尔所谓的意念中,一切都有可能是假的、虚构的,像某类画家的画一样,笛卡尔特别指出,他们的想象“达到了相当荒诞的地步,才发明出那些我们从未见过的新东西。”
的确,笛卡尔还会多次提到疯狂,它能使思考主体失去思考的资格,但是这并不妨碍主体对它进行思考,因为并不是荒诞的内容使作者排除了以疯狂为例的可能,而是因为主体试图在“疯狂的状态下”继续思考.以弄清主体能否认识、模仿、假装疯狂,直到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否精神正常。我在前面已经讲过,推论的主体为了不失去置疑者的资格才排除了以疯狂为例的可能,但是,疯狂作为沉思与认知的对象依然存在。在我们前面研究的那一段文字中,笛卡尔所说的疯狂,被看成是“黑色胆汁干扰大脑”的结果,这医学用语不是也很说明问题吗?
德里达可以强调并认定疯狂仍在笛卡尔对置疑的推论中,与论画家的想象混在一起。“如果是因为他们的想象达到了相当荒诞的地步,他们才发明了那些我们从未见过的新东西,……至少,他们用来画这些新东西的颜料是真实的。”作者在此用“荒诞”一词来描绘画家的想象,这证明疯狂仍然存在于推论之中。德里达完全意识到了“他们的想象达到了相当荒诞的地步”一句的特殊含义,并在引文中加了线,很有可能是为进一步论证作的准备。我完全同意把这几个字单独提出来分析。
但是我们的目的却不同,道理很简单,就是因为这几个字根本不在笛卡尔的原文中,是译者加进去的。拉丁文原文是这样的:“Siforte aliquid excogitent ad eo novum ut nibil”。其意思是“如果他们能发明这么新的东西”。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德里达为了使其论点成立,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沉思》的法译本,并为引文加了线,这几个字只在法译本中有。另外,让我们感到惊讶的是,他强调并认定“荒诞”一词是笛卡尔特意使用的。
在笛卡尔看来,梦似乎并不是作为一个比疯狂更普遍、更说明问题的例子被提出来的。疯狂相对于梦来说,并不是一个较弱的、不太好的、不够充分的、不能“说明问题的”、“效率不高”的例子,并不是因为它不如梦更有价值,才一经提起就被冷落一旁。疯狂作为例子与梦是对立的,在笛卡尔的文中,它们完全是对立的,有着一系列的对立的差异。
但是,我担心,德里达在其分析中,忽略了这些差异,包括字面上的差异(比较一回忆;改变例子一说服;条件式一直陈式),意像上的差异(在火旁,伸出手,睁开眼一自以为是国王,穿着用金子做的衣服,身体是透明的)和段落安排上的不同(前者强调精神失常与痴呆的区别及由于精神失常而成痴呆者的法律后果;后者强调“记得睡着了”与“假定自己正在睡眠中”的区别及进行这类回忆时,主体经历的从一个状态向另一个状态的真实的过渡)。最重要的是,在沉思过程中的差别,在先后发生的事情上的不同:思考主体所做的(比较与回忆),在主体身上产生的影响(对差别出现即时的。突然的意识与对不存在区别而感到惊讶一发呆一有所感受),思考主体的资格(如果是痴呆就失去资格,如果假定在睡眠中,就可以继续进行思考)。
不过,我们看得很清楚,最后这组差别最重要,它主要涉及思考中推论所经历的过程(行为,影响和资格),而不是文章本身的布局;主要涉及推论给主体带来的变化。我觉得,像德里达这样严谨的读者,忽略那么多文字表面的、题意上的或行文上的差别,等于忽略了构成文章中心的差别,即“推论的差别”。
我们不应该忘记笛卡尔著作的题目《沉思》。一切推论均由陈述所组成,陈述在推论中先后产生,各有其独特的发生时间与场合。如果是纯粹的论证,我们可以把陈述看成是,根据一定的形式上的规则,前后相连的陈述项,论证的主体完全不在论证之中,相对于论证来说,主体是固定的,不变的,似乎完全不起作用。“沉思”则与此相反,它的每一步推论都产生新的陈述,给陈述主体带来一系列的变化。通过思考过程中所阐述的是,主体由昏暗过渡到光明,有混杂过渡到纯净,摆脱情感的束缚,进入自由王国,摆脱不安与混乱,获得智者的宁静等等。在沉思中,主体不断收到来自自身运动的警报,他受自己的推论造成的后果的限制,他的推论使他面对某些危险,使他亲身经历一些体验或尝试,在他身上出现各种不同的状态,使他获得在推论开始时所没有的身分或资格。简而言之,沉思的主体是运动的,随着推论的进展而变化。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论证性沉思就是一群推论陈述,它们既根据推论的形式规律构成相互关联的陈述组,又构成陈述主体的一系列前后相接的变化。更确切地讲。在论证式沉思中,相互关联的陈述,随着它们的不断展开,起着改变主体的作用,使他摆脱自己的信念,或促使他进行系统的置疑,引起顿悟或找到题解,使他摆脱羁绊或一时的确定感,进入新的状态;同时,主体的决定,波动,转移,固有的或后来获得的资格,使新的陈述组能够相继推导而出。
笛卡尔的《沉思》需要双重的阅读,它既是一组构成体系,每个想从中发现真理的读者都不应忽略的陈述,又是一组构成训练的变化,每个想作为陈述主体对这一真理进行陈述的读者,都必须进行这一训练并随着训练的深人发生变化。在《沉思》中,有段落是可以进行严谨译读的,因为句子间的连接系统有序,是纯粹的推论,但是,也有各种各样的“交叉”,两种推论的形式相交错,使主体发生变化的训练决定着句子的衔接或控制着论证的各个部分的衔接,论疯狂与梦一段似乎就属于这种情况。现在,我们从整体上再来看看这一段,它很像论证结构与沉思训练结构的混合体。
(1)在它前面,有这样一段,体现了实用的三段论: